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 - AN OVERVIEW

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 - An Overview

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 - An Overvie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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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樓要簽署租約,退租前亦要準備退租協議,亦稱退租通知書或退租書,作為正式的書面通知。租約協議內有訂明租賃期,但雙方是否可以提早退租? 退租書該何時填寫?退租書有何內容?下文逐點講解。

事實上,在租約中一般都不會直接寫上「生約」與「死約」的字眼,而是列出提早終止租約的條款。現時租賃住宅物業,常見的條款都是「一年生一年死」的兩年租期,即首十二個月為「死約」,第十三個月開始則為「生約」;至於通知期一般是提前一個月。以「一年生一年死」的租約而言,業主或租客最早亦要在租期的第十一個月後,才可向對方提出在「死約」期滿後退租。

在香港,常有人話「有樓收租好幸福!」買物業有租收之餘又可等待升值,的確是長線投資的理想選擇。不過,安排物業出租,牽涉唔少步驟,同時亦有唔少瑣事要煩;就算好彩冇遇上「租霸」,但租客中途「扭計」嗌退租,亦往往足夠令一班新手業主不知所措。所以,要做醒目「收租佬」,個單位仲未租出前,就先要學識點樣「退租」!

租客需要填寫一份終止租約通知書,這份文件正式記錄了租客希望結束租約的意願及日期。租客應該確保所有必要的信息都被正確填寫,並且由雙方簽字確認。你可以參考網上嘅樣本寫退租通知書,要寫清楚所有資料同條款,避免之後嘅爭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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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需要提前通知業主有意終止租約。通常需要根據租約中規定的提前通知期限來進行,例如一個月。通知可以通過書面形式(如電子郵件或傳統郵寄)來確保雙方有正式記錄。

退租的時候,會牽涉很多繁瑣的事務,書面文件就是其中之一。在決定提早退租後,到底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?生約跟死約如何影響退租?如何準備退租通知書?退租的流程又是如何?本文會一一向大家解答這些疑問,幫助你解決退租遇到的煩惱。

假若租客在在租用期間能保持該單位或寫字樓良好的狀況,也有準時交租並遵守相關法律,業主理應要將按金發還給予租客。

「退租書」可以說是正式的退租文件,而當中的內容,除了要有物業地址、退租書日期、業主、租客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必要的基本資料外,更應該列明雙方同意的退租條款,包括退租日期、交還物業方式及時間、尚未截數的水、電、煤、寬頻帳單分擔比例、代通知金的數額(如適用),以及退回按金的安排等等;當然,還要加上雙方簽署作實!

租客應交還空置管有權給業主,即把單位還原至剛搬進來的面貌,租客購買的家電需要搬走 (除非業主同意留下),如租樓前有拍照紀錄,或租約內有家電清單,清理物品時便可對照。

如果租客曾經改建單位或改裝門窗,必須要還原至租樓前的模樣,否則業主可沒收按金,更隨時訴諸法庭。

在死約內,雙方都不可以提早退租。若真的需要在租約內退租,最早則是在死約的最後一個月,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。預備好退租書,然後必須等到生約的第一個月起才可以生效。

在香港的租賃協議中,按金(押金)通常會在租約終止後的一定時間內退還給租客。具體時間通常依據租約中的條款而定。常見的做法是:

值得留意的是,無論退租是由哪一方提出,都應該在退租前準備「退租協議(又稱「退租通知書」或「退租書」)」,減少日後的爭拗。

不少人應該聽過「生約」及「死約」等租樓術語,市場上最常見是一年死約,加一年生約,合共兩年租賃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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